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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闲和游戏-加快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 开启美丽中国建设新篇章——《环境保护》对话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王金南

更新时间:2026-05-17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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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闲和游戏-加快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 开启美丽中国建设新篇章——《环境保护》对话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王金南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胜利召开,为“十五五”开局之年擘画了发展蓝图。期间,美丽中国建设作为重大战略任务,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已从单纯的污染治理迈入全面绿色转型新阶段,为深入解读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生态环保相关部署、“十五五”美丽中国建设路径,以及财税支撑、法治保障、新污染物治理等关键议题,本刊对话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王金南,了解如何推进全面绿色低碳发展,为美丽中国建设注入强劲动能。

  2026年3月5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李强总理作了政府工作报告。对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您有没有什么特别的体会?

  王金南: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不仅科学地总结了2025年的成就,而且绘制了“十五五”开局之年的发展“施工图”。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2026年的发展目标,积极务实,留有余地,将GDP目标设为4.5%~5%,并强调“在实际工作中努力争取更好结果”。这是一个“既跳起来摸高、又稳得住步伐”的务实目标,旨在为调结构、防风险、促改革留出空间,引导各方将精力聚焦高质量发展。从政策导向看,提出改革创新,双轮驱动,通过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和培育新质生产力(如人工智能+、具身智能、6G等),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为经济注入强大新动能;从施政理念看,坚持民生为大,直抵人心,紧盯百姓的急难愁盼,如提高养老金和医保补助、加强“一老一小”保障、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让发展成果更有温度;从工作作风看,体现实干为要,务求实效,强调“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任务和措施都经过充分论证,强调可操作性、能落地,要求各级政府沉下心来抓落实,以实干创造经得起检验的实绩。

  王金南:《政府工作报告》传递出一个清晰的信号,就是美丽中国建设已从单纯的污染治理转向了“结构优化、系统治理、价值转化”的全面绿色转型新阶段。生态环境保护、美丽中国建设、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正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全面转型、发展绿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动能。

  《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2026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3.8%左右的目标,大气、水和生态等环境目标将纳入正在编制的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纲要。根据《政府工作报告》,2026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围绕“绿色低碳转型”这一主线开展。一是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制定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推进国家公园建设和“三北”工程攻坚战,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二是加快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完善绿色低碳政策,实施重点行业提质降本降碳行动,建设零碳园区和工厂。通过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培育氢能等新增长点,并强化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三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和碳足迹管理体系,并进一步扩大碳市场覆盖范围。同时,着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智能电网和新型储能发展,扩大绿电应用。

  《政府工作报告》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把美丽中国建设明确为“十五五”的重大战略任务之一。锚定美丽中国建设,《纲要》提出了哪些核心指标和战略任务?

  王金南:《纲要》锚定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基本实现,提出了5项约束性指标: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累计降低17%,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25%,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小于27μg/m3,优良水体比例提高到85%,森林覆盖率提升至25.8%。

  为了实现“十五五”上述目标,《纲要》提出了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任务。

  一是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多污染物控制协同、区域治理协同,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统筹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二是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持续提高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供给比重,推进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着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源强国,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清洁能源支撑。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推动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深入实施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确保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

  四是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深入推进实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协同优化产业布局。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在《纲要》实施上,您有一个提法——努力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打造成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的典范,请给我们分享下原因和具体思路。

  王金南:科学编制并有效实施国家发展规划,有利于保持国家战略连续性、稳定性,集中力量办大事,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这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种重要方式,是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体现。全国人大即将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以下简称《规划法》)将国家发展规划实践形成的成熟做法固定为法律制度,为科学编制、审查批准、实施监督国家发展规划提供法治保障。《规划法》的出台将有利于构建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衔接统一的规划体系,有利于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规划目标实现。建议以《规划法》的出台为契机,理顺各级各类规划关系,完善各规划衔接协调机制,强化规划实施全周期管理,提升《纲要》实施质效,打造规划实施典范。

  一是强化规划衔接协调,明确冲突矛盾解决机制。《规划法》建立健全国家规划体系,明确了国家发展规划的定位及其与宏观政策、其他各级各类规划的关系,多处提及国家发展规划与其他规划、政策“协同发力”“确保一致”等内容。建议充分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引导作用,强化专项规划在“条”上、省级发展规划在“块”上、国土空间规划在“地”上的支撑和保障。同时,尽快细化明确冲突矛盾的判定标准与协商解决机制,增强规划的整体协调性和执行力。

  二是强化规划实施全周期管理。完善发展规划全过程实施推进机制,加强规划《纲要》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制定可操作、可评估、可考核的目标任务实施安排,以《纲要》主要目标指标和重点任务清单为重点加强跟踪调度,确保既定战略目标如期高质量实现。完善年度计划落实发展规划机制,将《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指标落实到年度计划报告中,做好年度间综合平衡并加强统筹调度。健全发展规划监测评估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动态监测—中期评估—总结评估”工作机制,将监测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工作、推进规划实施的重要手段。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增强评估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

  三是健全规划实施和责任机制。建立健全专项规划实施制度,按照“谁牵头编制谁组织实施”的原则,落实专项规划实施责任,加强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监测。明确规划编制实施相关问责条款,对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追责。依法制定的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美丽中国建设需要财税政策的支撑,看您也在提案中提到“优化资金配置,为美丽中国建设注入财政动能”,当前我国生态环境领域财税投入存在哪些不适应美丽中国建设新需求的问题?

  王金南: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财政对生态环境领域的投入持续加大,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从投入规模看,财政支出保持稳定增长,2012—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领域财政支出从3110.46亿元增加至7426.2亿元,年均增速达7.5%,特别是坚持以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统领,全国生态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性改善。2025年,全国地表水好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91.4%,较2012年十大流域国控断面同类指标提升22.5个百分点;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8.0μg/m3,较2013年下降60%多,空气质量显著改善。

  “十五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从污染防治攻坚战转向“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的美丽中国建设,目前的财政投入机制已经不能完全适应这种新的需求。一是部分领域资金保障存在短板,中央财政对美丽中国建设中的短板,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新污染物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应对气候变化等关键领域的资金配置仍显不足。二是中央财政生态环境领域资金统筹有待强化,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分而治之”,针对美丽中国建设重大战略需求的彰显度不足。三是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的引导撬动作用尚未充分释放,市场机制活力有待激发。

  王金南:一是以美丽中国建设为战略目标,提升美丽中国建设的财政投入协同。坚持目标导向,紧密围绕美丽中国建设核心任务,系统加强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气候保护等领域财政资金的统筹整合与协同部署,推动形成权责清晰、合力明显的资金保障机制。建议财政部研究出台有关财政支持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财政支持的重点领域和支持方式,引导现有各类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向美丽中国建设战略聚焦,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整体效能。

  二是完善和创新统筹机制,破解资金分散难题。允许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等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使其能够整合,用于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示范样板。以美丽城市建设为抓手构建资金整合机制。鼓励金融机构立足自身职能定位,将美丽城市建设项目纳入支持业务白名单,列为年度信贷支持重点方向之一,优先保障信贷资金供应,在利率定价、贷款期限等方面给予优惠的政策倾斜,同时对项目给予优先评审和投放。

  三是聚焦美丽中国建设重点,强化财政资金保障。据初步测算,“十五五”期间,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新污染物治理等关键领域重大工程项目的财政资金缺口超2000亿元。建议针对这些中央财政尚未有效覆盖的领域,研究设立相应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同时,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应对气候变化等现有支持渠道资金投入不足的领域,进一步整合并加大现有相关渠道的资金支持力度,确保美丽中国建设重点任务得到持续稳定的财政支撑。

  四是发挥财政税收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继续完善环境保护税,把挥发性有机物和碳市场外的企业二氧化碳排放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针对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出于风险考虑,对发展方式绿色转型领域投资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建议中央财政发挥引导作用,加快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联合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强化财政金融合力作用,鼓励各地区合理选择和综合运用财政贴息、费用补贴、财政奖补、担保基金、风险补偿基金等多种支持方式,建立成本分担、风险补偿、担保增信等机制,按照“保本微利”原则为生态环保项目提供利率低、贷期长、数额大的融资支持,构建多元化投入格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是2026年两会的重磅内容,可谓期盼已久、众望所归,在您看来《生态环境法典》的出台具有怎样的重大意义?

  王金南:我作为全国人大《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专家委员会委员参加了这项工作,深感这部法典的意义重大和来之不易。《生态环境法典》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贯彻习法治思想和习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对依法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推动共建清洁美丽世界,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国人大通过和颁布《生态环境法典》,在世界生态环境法治历史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生态环境法典》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生态哲学与“可持续发展”的国际共识结合起来,因应生态环境保护的新形势、新问题、新挑战,除了设立第一编总则、第二编污染防治编、第三编生态保护编之外,专门设立了第四编“绿色低碳发展编”,明确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绿色低碳发展、循环经济等内容,在国际生态环境立法中具有开创性意义,表明中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完成“参与者到引领者”的转变,彰显大国责任。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全球环境治理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我国以法典形式为世界生态环境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实施《生态环境法典》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基础性工程,推动《生态环境法典》落地实施具体该从哪些方面着手?

  王金南:一是深入宣传普及,凝聚全社会生态法治共识。要将法典作为国民教育体系和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护生态环境的能力。面向社会公众,要创新宣传方式,引导企业和公众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定义务,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同时,要加强国际交流,积极介绍中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成就和经验,讲好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故事。

  二是强化行政管理,构建高效协同的监管体系。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以《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为契机,加快完善配套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确保《生态环境法典》确立的各项制度落地生根。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生态保护补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机制,用好《生态环境法典》赋予的强有力执法手段,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执法协作机制,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的效能。

  三是深化司法保障,筑牢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防线。司法机关要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推进环境资源案件归口审理,探索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确保司法裁判的统一性和权威性。要严格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落实损害担责原则。要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

  四是加强生态保护修复领域的立法,让《生态环境法典》更加完善。《生态环境法典》的出台是起点而非终点。唯有在实施中不断完善,才能让这部法典真正成为生态文明时代的灯塔与基石。目前的《生态环境法典》是一部侧重于污染防治的适度化法典,在生态保护修复领域与法典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下一步要围绕生态保护与修复领域,加强法规标准制定,把成熟的政策制度逐步变成法规法律,为未来《生态环境法典》的完善奠定基础。

  注意到您还关注了新污染物治理,当前我国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还面临哪些突出挑战?

  王金南:《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印发实施以来,生态环境部会同各有关部门、各地方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以落实《行动方案》为抓手,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快法规制度建设,完善配套标准规范。组织开展全国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高风险物质筛查,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并落实管控要求,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和监测试点,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积极进展。

  新污染物治理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工作,现有工作基础仍十分薄弱,主要存在以下四方面问题。一是法律法规方面,《行动方案》提出研究制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条例,目前该条例仅列入国务院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预备类,进展缓慢。二是布局谋划方面,《行动方案》已于2025年收官,但新时期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缺少连续性、系统性的顶层布局,亟须在评估《行动方案》实施效果的基础上,加强统筹谋划。三是资源配置方面,治理资金严重短缺,国家层面年度预算不足600万元,地方治理资金大多“东拼西凑”且“捉襟见肘”;专业监管人员严重匮乏,全国仅20%的地市配备化学品环境管理人员。四是治理重大工程方面仍局限于小范围试点,风险筛查评估、全过程治理、监测监管等突出短板仍未解决。总的来说,已有治理体系和能力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的目标仍存在巨大差距。

  王金南:可以从制度、布局、能力、工程四方面推进协同治理。一是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法治保障,实现制度政策协同。以人体健康和生态安全为底线,构建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导向型管控制度,从“管物质”转向“防风险”,从“侧重前端禁限”转向“全链条管控”,从“过程合规监管”转向“受体风险可控”。建议加快出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条例”,建立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关键制度,同时以《生态环境法典》的出台为契机,健全有毒有害物质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防控制度标准体系。

  二是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系统布局,实现任务举措协同。加快制定加强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的顶层指导性文件,明确“十五五”新污染物治理目标指标、任务举措、职责分工。加强新污染物源头防控、过程减排、末端治理的控制协同,统筹新化学物质、现有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兼顾历史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和现有区域流域环境风险管控,建立健全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及应对机制。

  三是加强新污染物治理能力建设,实现支撑保障协同。加快设立实施新污染物治理国家科技专项。整合统筹相关中央专项资金,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发挥好绿色金融作用。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相关学科建设,建设一批高水平实验室,持续培养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人才。

  四是加强新污染物治理重大工程建设,实现落地见效协同。实施一批新污染物源头管控淘汰替代、过程减量升级改造、环境污染治理以及监测监管等重大工程。建设国家和流域新污染物治理技术中心。构建国家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信息系统,加快建成计算毒理和暴露预测大数据平台。

  王金南:全国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政协副主席,农工党中央副主席、北京市委主委,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理事长,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研究员,世界绿色设计组织(WGDO)主席,中国工程院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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